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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缔造者条件

中国改革开放30年(2008年)之际,我们在美国纽约首次发布“中国品牌缔造者”称号,全球中小企业联盟主席Bill Spitler为企业家宣布这一荣誉。

获得这一荣誉的人,首先是创建中国最有价值品牌的核心舵手。

中国人从凭票购买到品牌主导消费,品牌发展的历史只有20多年。但是,今天的中国在世界地位日益显著,其中品牌的影响功不可没!品牌缔造者功不可没!

诚然,中国品牌缔造者的称号不完全是个人的,品牌是集体智慧代代相承的结晶。因为,一个人终将成为过去,而品牌一旦造就,则可世代相传,成为一种文化、一种精神,成为企业的财富、国家的财富。

但是,作为领导企业20多年的舵手,从品牌孕育、诞生到成长,他是最有资格的历史见证者。因此,我们首先把这个荣誉送给值得尊敬的率领品牌乘风破浪20年的舵手。

为了弘扬中国品牌缔造者的创业精神,我们将不断发现和推举“中国品牌缔造者”,在中国最有价值品牌发布之际,让世界了解他们!

中国品牌缔造者条件:
1、 改革开放后担任正副厂长、书记、总裁或董事长20年及以上(离退前);
2、 所领导的公司营业额100亿及以上;
3、 所创建的品牌是中国自主品牌,品牌价值100亿及以上;
4、 所领导的公司处在竞争性行业,并在行业具有领导地位;
5、 对中国的改革开放或企业创新有着历史性贡献;
6、 个人在社会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美誉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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